本人马占春 ,身份证号:23012119750815509X,因亲哥哥在外地经商无法回来 所以委托本人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裕丰村办理拆迁一切事宜 因为提前已经确定好补偿款项金额 为179450.00元 我哥也同意 所以让我前去代理签字。
2025年6月13日在裕丰村委签字时两个工作人员给我拿出一张表格告诉我金额是170450.00元 并告诉我只有这么多,我以户口本忘带为借口拒绝签字 在要回去的时候 其马姓工作人员叫我到外面说几句话,并对我讲想不想多补偿点钱 说能有办法多给9000 并要求先给他现金4500元,因为我没有现金 动迁工作人员让我用手机转账到一个人名叫马忠彬 卡号尾数5616的工商银行卡上,在另外一名工作人员“监督”下我完成了转账后 才让我顺利的签字 。(有转账记录为证)。

此事虽然没有多少钱 但作为政府派出的动迁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的恶劣行径,在人民群众心里造成恶劣影响,给政府抹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服务素质,某动迁工作人员不只针对我一个人这样卡钱,据我们很多拆迁户反应,也有同样遭遇补偿多的/几百万/上千万的人很多,不敢想象 动迁工作人员如此胆大包天,公开违法违纪 践踏法律红线,应受到严肃查处, 转账记录我已经保存,这两天某工作人员通过熟人给我打电话说给我经济赔偿,均被我拒绝,作为动迁办工作人员如此胆大包天公开对动迁户要好处费,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我就想让政府和我们老百姓知道有这样的蛀虫存在 不知道我们还有多少老百姓受害,我想为我自己和我们村很多受害者讨公道 我想政府相关部门会给我们受害者真相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