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
我是河津市樊村镇樊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任喜民,我受我们第一小组全体村民委托,就樊村镇芦庄村村霸、恶霸陈军选强行霸占我们第一小组的沟地一事提出申诉,请各位领导详细调查了解事实真相,惩处坏人,为我们主持公道,还以正义。
我们樊村第一小组在村东北角有一块209国道改道后剩余的39.6亩土地,在土地北侧有一条呈西北东南走向的大沟,,长约250米,宽约60余米,按照沟中路半的原则,这条沟的南一半属我们村所属有,北一半分别有芦庄和常好所有(沟中间有现在公路下面所修建的涵洞为证),整个土地界限有河津市土地局1989年航拍的证件为标准。
但是芦庄村恶霸陈军选竟恶意强占我方的沟面,派出车辆,随意填沟,并强行收费。当我们知道后,当时的村民小组长任俊民和一组部分村民前去阻挡,竟被陈军选以及当时芦庄村的村干部陈吉昌、方进几个恶意谩骂,并将我组村民任俊民、任飞飞和任武民打成重伤(有现场视频为证),后经住院治疗后才得以痊愈。
同时在填沟后,芦庄村村民陈朝斌租用了沟面,建设“山西博昌泰汽车服务公司”,受到陈军选的恶意阻挠。该公司所建的大棚,其中有我们第一小组沟面488.92平方米,约0.73亩,但陈军选不予承认。(这0.73亩地有河津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7月10日发出文件将该地退还给樊村村民委员会,且樊村村民委员会已收悉的材料为证)。
土地证明文件有河津县1998年第一次航拍的图片为证(当时图片显示樊村签名的人有任选民(时任村委主任)、任彦龙、任向龙(当时的生产队长)、芦庄村签名的人有赵永民、陈望学等,事实清楚,证据的确凿。请各位领导查阅了解,惩治恶霸陈军选,并给我们主持公道!
以上所述全部属实,否则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河津市樊村镇樊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任喜民
2025年5月8日
电话:15235923372


山西河津村民土地被强占,伤人者扬言“谁也动不了”,镇政府承诺逾期未兑现引民忧!
近日,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樊村第一村民小组村民向媒体反映,该组约0.73亩沟地(有河津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7月10日文件、河津县1998年航拍图片等为证,明确土地归属樊村村民委员会)被芦庄村村民陈军选强行霸占。村民阻拦时,陈军选及芦庄村村干部陈吉昌、方进等人不仅对村民恶意谩骂,还将任俊民、任飞飞、任武民等村民打成重伤,相关被打视频曾在抖音平台发布。


令人愤慨的是,打人者陈军选竟扬言“关系硬得很,在河津谁也动不了他”。此后,镇政府要求被害人删除视频,并承诺十天内给出处理结果,但一个月过去,结果仍未兑现。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本案中土地权属存在明确争议,理应由相应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明确土地归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军选等人将村民打成重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无论其所谓“关系”如何,都应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无例外。
此外,镇政府在处理此事过程中,虽有初步介入,但未按承诺及时给出结果。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在高效履职、信守承诺的基础之上,此次逾期未兑现承诺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让村民的合法权益长时间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村民们忧心忡忡,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尽快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还他们一个公道,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让村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政府的担当。
责任编辑:张海峰